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学院副书记
成员:学位点负责人、复试小组成员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共计约20名,招生专业涵盖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学科教学(化学)。其中,化学专业可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10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免试资格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材料审查
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及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等)及推免生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进行审查,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推免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推免生名单,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1:1.5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五、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后续综合考核环节一并通知。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出示并配合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外候场。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考生现场PPT汇报+面试专家针对性提问。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
七、推荐拟录取
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八、其他
1.推免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7级新生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面试全过程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成员若与考生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公平性的关联关系,需提前主动申请回避。
5.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统一存档保管,以备核查。
6.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未尽事宜参见相关通知。
九、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邮政编码:330022
电子邮箱:2716756136@qq.com
化学与材料学院招生电话:0791-88120692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十、本实施细则由化学与材料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