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 2024-12-06 浏览次数: 1838


化学与材料学院始创于194010月,曾为国立中正大学工学院的化学工程系,是江西师范大学最早的院系之一。在80余年的教学实践中,我院始终坚持以生为本,以育人为宗旨,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不断培养出各行各类的高层次人才。化学学科于2011年获批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的化学博士点之一,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2013年以来ESI全球排名一直位于前1%,现在1.96‰(20247月);入选江西省“十四五”期间一流学科(高峰优势学科)建设名单。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

专业方向

招生

导师

招生

名额

计划性质

070300

化学

01

无机化学

钟声亮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2

分析化学

谭宏亮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3

有机化学

陈芬儿

2

硕博连读/普通计划

廖维林

1

普通计划

胡晓玉

1

普通计划

张庆举

1

普通计划

胡祥国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4

物理化学

卢章辉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胡国华

1

硕博连读/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6

化学生物学

张琪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07

能源化学

陈义旺

1

硕博连读/普通计划

何纯挺

1

普通计划

陶端健

1

普通计划

廖勋凡

1

普通计划

梁爱辉

1

普通计划

王志朋

1

普通计划

070300

化学

不区分方向

连续流团队

5

普通计划

备注:连续流团队不区分方向招生。报考连续流团队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研究方向,由连续流团队单独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须满足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4.须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学院要求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应具备当年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的一般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二)学位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人,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的),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成绩≥80 分;

2.雅思(IELTS)成绩≥6 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50 分;

4.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60 分;

5.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

6.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篇。

以上成绩证书获得时间距当年博士入学时间(9  1 日)不超过 6 年(含 6 年),若报考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则成绩证书获得时间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四)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业绩或实践成果产出,近五年内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2);

4.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大于20万元的横向课题;

5.成果转化收入大于20万的科研成果;

6.取得其他创新性成果或实践成果的,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申请者的就业方式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经导师推荐、学位点同意,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 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核。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学校和学院的具体报考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279:00-122717: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逾时将无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定向或非定向的意见并盖章,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单位要承诺同意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2.报名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专家推荐书2份(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2)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须上传《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盖章。)

5)报考教育专业博士的考生须上传《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二)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412271700之前用EMS快递寄送至化学与材料学院寄送时间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江西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康雪颖老师收。邮编:330022联系方式:0791-88122936备注: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务必以EMS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同时电子版材料按照顺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005942@jxnu.edu.cn)。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定向或非定向的意见并盖章,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单位要承诺同意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6.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1.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2.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确认无误并签字。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核

(一)报考材料评议

由学院不少于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按百分制给出评议结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招生计划,按一定的差额比例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并公示(材料评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考核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面试。

①外语水平测试:对申请人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英语写作、文献阅读和翻译及口语交流能力,分值 100 分。

②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原则上需采取笔试的形式,分值 100 分。

③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等,分值 100 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三)录取规则

1.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最终成绩=外语水平测试×1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以 60 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化学与材料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所报考的每位导师名下的学生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导师名额分配与排序按学院文件执行),即同一导师所报考的学生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化学与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  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规定时间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收件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2293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三)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有冲突,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方式:0791-88122936

学院监督电话:0791-88120383

 

                                   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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