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7-01 浏览次数: 896

为切实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校研字〔202045号《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本院的实际,经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及面试教师名单(不对外公布)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计划18名,其中:普通计划15名(含5名硕博连读生)和3名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陈义旺、雷爱文、袁涛)。按化学一级学科排序录取,不分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三、复试入闱名单(34

专业名称

方向码

博导姓名

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码

专业方向

报考类别

专项计划

 

 

 

 

 

 

 

 

 


 

 


 

 

 

 

 

 

 

 

 

 

 

 

 

 

 

 

 学 


 

 

 

 

 

 


 

 

 

 

 

 

 

 

 

 

 

 

 

 

 

 

 

 

 

 

 

 

 

 

 

 

01

钟声亮

104140107030385

赵卫华

2

无机化学

非定向

硕博连读 

02

宋永海

104140107030386

梁慧慧

2

分析化学

非定向

硕博连读

03

王涛

104140107030395

陈子月

2

有机化学

非定向

硕博连读

05

赵军锋

104140107030415

王雪伟

1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硕博连读

06

袁彩雷

104140107030420

江珍真

2

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

非定向

硕博连读

05

彭以元

104140107030406

蒋伍玖

1

化学生物学

定向


07

陶端健

104140107030425

陈文婷

2

物理化学

非定向

 

06

袁彩雷

104140107030421

李翠翠

2

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

定向

 

05

袁涛

104140107030414

任峰

1

化学生物学

定向

 

07

卢章辉

104140107030424

孙雄飞

1

物理化学

非定向

 

04

侯豪情

104140107030401

刘杭忠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定向

 

03

雷爱文

104140107030390

刘升长

1

有机化学

定向

 

06

徐波

104140107030419

李玲

2

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

定向

 

03

陈知远

104140107030388

黄家翩

1

有机化学

定向

 

05

涂宗财

104140107030408

毛积华

1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07

卢章辉

104140107030423

况云辉

1

物理化学

定向

 

03

丁秋平

104140107030389

袁斯甜

2

有机化学

非定向

 

07

陈水亮

104140107030422

徐晖

2

物理化学

非定向

 

03

刘云云

104140107030391

李春梅

2

有机化学

定向

 

04

陈义旺

104140107030396

程富粮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非定向

 

05

卢乃浩

104140107030405

陈其伟

1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02

汪莉

104140107030387

彭灿伟

2

分析化学

非定向

 

05

赵军锋

104140107030416

姚超超

1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05

涂宗财

104140107030409

席慧婷

2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03

孙建松

104140107030392

李书涛

1

有机化学

非定向

 

04

陈义旺

104140107030397

刘帅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定向

 

01

钟声亮

104140107030384

谢飞燕

2

无机化学

定向

 

05

涂宗财

104140107030407

毕玉芳

2

化学生物学

非定向

 

03

万结平

104140107030393

贺小平

1

有机化学

非定向

 

04

陈义旺

104140107030398

彭梦科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非定向

 

07

张小亮

104140107030426

李素琼

2

物理化学

定向

 

04

侯豪情

104140107030402

周小平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非定向

 

01

何纯挺

104140107030380

王水湖

1

无机化学

非定向

 

04

陈义旺

104140107030399

万攀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非定向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准备: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身份证、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等材料原件,硕士学位论文以及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其它材料等,以便复试小组进行计分考核。

2.复试报到6288:30-12:00,方荫楼5221室(化学化工学院二楼)

3.复试安排

1)方向课笔试:62814:00-15:30,新实验大楼南406408室。候补考场南409室和南411室。

2)综合面试:629800,新实验大楼南406室,候考南408室。

注: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含业绩考核)和专业外语测试。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化学专业按一级学科录取,专业方向课划定合格线6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专业面试(20分)、科研业绩考核(50分)、专业外语测试(30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100

1)专业外语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外语能力。

考核方式:朗读英文材料、中英翻译等;每人考核时间5分钟;

2)专业面试: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在本专业的培养潜力等;

考核方式:考生随机抽专业试题题签回答;每人考核时间10分钟;

3)科研业绩考核:主要是通过对考生科研成果、学习与科研经历、业绩报告等材料的查阅、评价等方式考核考生科研情况。考生需提供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计分。

考核方式:考生首先填写《科研考核表》(见附件),由专人核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博士招生科研业绩考核计分方案进行打分。

计分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科研业绩考核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英语+专业基础)(折算成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1)复试不合格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复试教师不同意拟录取的,不得录取或候补录取;

2)原则上每位导师当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化学学科全职在岗的新引进高层次国家级人才允许招收2名,可以直接在复试入围名单中挑选1名(复试合格即可录取),另1名则按学生成绩进行排队确定是否录取),外校兼职博导如仍有博士生未毕业则原则上不招生,因个人原因调出学校的博导不招生;

3)原则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依据第(2)条原则,如果所报考的导师已经录取了1名考生,即使该导师名下其他考生总成绩处于前列也不再适用高分至低分录取的原则,而需参考本录取原则中第(8)条原则进行);如总成绩相同,非定向考生优先考虑;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两个考生都为非定向生或定向生,则参考初试成绩(英语+专业基础),初试成绩相同则参考初试的专业方向课成绩;非定向考生需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转调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候补考生替补;

4)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5)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按校研字〔20204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四-4-3)的精神录取,即“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由高层次人才在复试合格名单中挑选录取”;

6)化学专业定向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30%(即化学专业录取定向生不超过5人),如按高分至低分定向生数超出了比例,则剔除超出比例的定向生,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非定向考生(无满足分数条件的非定向考生除外);

7)同等条件下非定向的优先录取。在定向生中,同等条件下本校定向生优先录取;

8)每个被报考的导师,如果名下有复试合格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1名考生。如果由于招生指标有限,被报考的导师名下虽有复试合格的考生但没有拟录取考生的,每个没有拟录取考生的导师名下的1名复试合格考生可以按总成绩排序候补录取。 其次考虑其他复试合格但是没有拟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候补录取(如果原所报考导师已经录取1名考生,当有指标富余,候补录取转拟录取前,需从学院当年没有录取博士生的博导中选择1名导师调剂,双向选择,要求考生打申请调剂报告,调出导师和调入导师同时签字,并经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2.排序规则:按一级学科排序录取。

七、公示网址:http://chem.jxnu.edu.cn/

八、申诉渠道

化学化工学院:0791-88120383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纪委:0791-88120026

九、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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