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7〕28号
关于收集 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确认函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了贷款程序的“高校确认环节”,为做好我校贷款学生的相关确认工作,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请各学院通知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交确认函(或回执单等),并在确认函的右上角空白处写明贷款学生的学院、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将收集的确认函分三类整理好:一类为《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经办银行为农村信用社);一类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一类为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的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学校留存联)。统计好份数一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老师。
三、时间安排:
2016、2015、2014年级学生材料于9月8日前上交;2017级新生材料于9月15日前上交。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汤乐老师 88120147,13699531395.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31日
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