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7〕18号
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外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外住管理的规定(详见附件1),近期将安排统一办理2017年学生外住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1、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符合外住管理规定确需办理外住的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附件2),需家长签字同意,经辅导员核实签字同意后交学院初审。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同意其外住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认可,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2、经学院初审同意外住的学生须签订《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附件3)。
3、学院将附件2和附件3各一式四份统一收齐交学生处宿舍管理科金晓华处。并填写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附件4),交纸质稿一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稿到宿舍管理科金晓华邮箱,电话:88120141。
4、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对各学院上交的外住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交学生处处务会研究审批,并将同意外住的学生材料反馈给学院。
5、本学期放假前,经审批同意外住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各一份到学校后勤公司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公寓4栋架空层北面,电话:88120712)办理下学年退宿手续。本学期放假前,未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正常在校住宿。
6、去年已经办理外住,今年需继续外住的学生,必须照此程序重新办理外住审批手续,并请在《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的“申请理由”一栏中写上“去年已办理外住”。
二、办理时间
1、5月25日—6月8日,学生申请,学院初审。
2、6月9日—6月15日,学生处审批。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9日之前将本学院学生外住申报材料集中收交学生处宿管科,并通过OA将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给宿舍管理科金晓华,以便统一办理,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学生外住管理规定(《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
3、江西师大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
4、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 5 月 17日
附件1:
学生外住管理规定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外住管理
(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由所在学院严格按以下条件审批:
1、因病不适合集体居住(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家在南昌市区可随父母居住(须出具家庭户口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特殊情况。
(二)符合上述条件,需申请外住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每年6 月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经家长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报学生处审批后,签订《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
3、经审批同意后,携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各一份到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4、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在校住宿。
(三)外住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学院应加强外住学生的教育管理,经常主动了解外住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
申请 外住 学生 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 学院 | |
学 号 | |
所在班级 | | 在校住宿寝室 | |
外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外住时段(以学年计) | 2017 年 9 月 —— 2018 年 7 月 |
申 请 理 由 | ( 注:去年已办理外住手续的请在本栏写明“去年已办外住手续”) 申请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家长意见并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并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经审批同意(学生处盖章后)外住的学生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务必到后勤物业宿管中心(学生公寓4栋架空层北面)办理退宿手续。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四份,学生处、学院、后勤宿管、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附件3: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
为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平等协商,由学生(甲方)与 学院(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校外住宿系本人自愿,乙方按规定批准。乙方应该对甲方的情况进行备案,掌握详细情况。
二、乙方应当加强对甲方的法制与纪律教育,加强对甲方的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本人负责。
三、甲方所填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甲方必须自觉提高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声誉。如有违反,乙方将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江西师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教育或处分。
五、甲方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保证自身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六、甲方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途中,或者不在校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了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害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本人、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害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2017年 9 月— 2018年 7 月。
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学校、学院、后勤物业管理部门、学生各一份。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
十、本协议由学院代表学校审查和签订。
甲方(学生签字): 乙方(盖章):
监护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学生 姓名 | 年级 专业 | 外住理由 | 现 寝室号 | 拟外住地点 | 联系电话 | 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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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格请用EXCEL进行制作。
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