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7〕4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
学生公寓(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质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文明寝室的创建是宿舍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创造整洁、卫生、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结合学生公寓 “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活动的开展,为了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文明寝室” 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1、健康向上的政治风气,团结融洽的寝室同学关系;
2、寝室成员遵规守纪,自律意识强,无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修养;
3、寝室学习风气浓厚,寝室成员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4、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寝室布置高雅清新,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寝室成员生活习惯文明有序;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二、文明寝室的评定
1、文明寝室评价体系包括政治道德素质、内务卫生、行为养成、学习风气、文化建设等项,并结合学生公寓 “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活动中各寝室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定。
2、文明寝室按学生寝室总数的10%-15%评定,评定的结果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3、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处综合平时各项检查(包括违章用电、卫生检查记录等)及物业部门情况反馈,组织初评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结合各寝室在学生公寓 “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活动中的表现情况,按学生寝室总数的10%-15%比例推选,并做好有关公示工作。
2、各学院12月5日前将推选结果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吴跃进邮箱,另纸质版一份加盖好公章送至学生处宿管科(先骕楼一楼)。上报时请附本学院学生寝室总数(“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名单上报表”见附件),以便对照审定。
附件 :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名单上报表
学 生 处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本学期 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名单上报表
学院寝室总数: 个
本次评选文明寝室个数: 个
文明寝室具体名单如下:
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