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5〕 18号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自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候选学生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广泛开展活动宣传,公平公正评选,注重质量;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
二、评选对象:2007年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学校全日制统招在校本专科学生和毕业生。
三、申报名额:每学院推荐1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择优向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1名候选人,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共评选1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评选60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评选40人)。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5月30日之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上报材料包括: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要求见附件2)及个人相关照片(要求见附件3)。报送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交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鲍晓萍,电子稿通过OA发送。
未尽事宜请垂询:鲍晓萍,88120128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