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化学与材料学院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开展了全面梳理与核查。经研究,决定对下列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拟予以退学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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